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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1500V直流电缆)招标公告
时间:2024.09.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1500V直流电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本工程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槐安路站、上庄站,均与本站的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含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1500V直流电缆及备品备件、专用测试仪器仪表及专用维护维修工具设计联络、供货、包装、运输、储存、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量保证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20250630日,根据招标人要求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某一种或几种的制造商,须取得其他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牵引变压器、整流器、1500V直流电缆须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91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领域的供电集成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含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1500V直流电缆中的两种。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初期(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所投产品业绩:20191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产品(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1500V直流电缆)至少均有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35kV开关柜、1500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配电变须为35kV/0.4kV;整流机组中的牵引变压器为35kV/1180V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初期(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可提供同时包含所有所投产品的一个合同,也可提供分别包含所投产品的多个合同。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1号线三期工程监理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和评定分离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09:00202409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309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

联系人:赵月兰

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王培

联系电话:0311-83086978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