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为轨道交通线网“三主三辅”线网中的一条主干线。功能定位是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东西向内部加密线,加强了主城东西交通供给,加密了核心区线网。六号线全长约37.75公里,共设站27座,其中换乘站10座。设大马村停车场、西岗头停车场、东佐车辆段。本期工程是六号线的一期工程,线路西起二十里铺站,东至东佐路,沿槐中路-裕华东路-昆仑大街敷设。线路长12.595公里,共设站9座,换乘站4座,均为地下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全线工程(含OCC)的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信息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等系统的设备选型阶段、设备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安装督导)、单系统调试阶段、联调阶段(配合动联调单位开展动调、联调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监理服务期限(1)系统设备的设备选型调研、招标采购、设计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各系统间联调阶段、验收、试运行、试运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直至协助及配合本工程的结算、政府验收等工作结束。(2)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及其试运行、保修阶段。(3)接口管理:接口管理贯穿于前期准备阶段、各系统产品设计、设计联络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间联调阶段。2.6 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本工程服务合同等的要求,实施监理服务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设备监理业绩,监理范围须包含以下13个专业中的任意2个及以上专业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系统、电动扶梯及电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信息系统、车辆段(场)工艺设备。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包含多个专业系统,也可多个合同叠加,同一专业系统不重复计算。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专业),总监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4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邮箱: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车辆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1号线二期电客车由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3号线一期北段电客车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别于2019年6月、2020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规定,架修间隔为不超过5年或80万车公里。根据电客车最新运行年限或里程情况,计划开展17列电客车架修。每年架修车辆的数量以车辆实际运用状态为参考,从而保证车辆运行年限与里程满足运营要求。2.1.2西兆通车辆段概况2.1.2.1西兆通车辆段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村以北,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1、2、3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任务。2.1.2.2 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27092㎡,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2.2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1号线二期11列车,3号线一期北段6列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3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4 服务期限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监理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所有车辆质保期结束为止,具体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电客车架修(或大修)咨询服务或车辆监造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5其他要求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5.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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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车辆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1号线二期电客车由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3号线一期北段电客车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别于2019年6月、2020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规定,架修间隔为不超过5年或80万车公里。根据电客车最新运行年限或里程情况,计划开展17列电客车架修。每年架修车辆的数量以车辆实际运用状态为参考,从而保证车辆运行年限与里程满足运营要求。2.1.2西兆通车辆段概况招标人提供架修场地供投标人开展架修使用,具体如下:2.1.2.1 西兆通车辆段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村以北,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1、2、3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任务。2.1.2.2 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27092㎡,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具体布局见附件1。2.1.2.3 投标人若需要调整架修场地平面布置,需报招标人批准后进行有关施工,否则投标人须返工以恢复原场地建设,一切有关的返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亦不能因有关修改施工而获得延期完工或补偿,投标人仍需按合约要求的所有时间节点、里程碑等完成。2.1.3工艺设备概况招标人提供部分架修设备供投标人开展架修使用,具体如下:西兆通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内已安装配置架大修作业所需的工艺设备,详细设备清单见附件2-《联合检修库已配备采购的工艺设备清单》,在服务周期内,投标人在西兆通车辆段开展的架修作业可无偿使用上述工艺设备,并负责架修工艺设备的维护保养。2.1.4架修模式架修模式为电客车整体委外,投标人原则应在西兆通车辆段设置项目部,需有足够的业务骨干常驻项目部。2.2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102辆)A型电客车,其中1号线二期11列(66辆)、3号线一期北段6列(36辆)(除无线通信设备、车载信号设备外其他所有系统、设备)架修作业、故障处理、台账记录、试验验证、配合作业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联络、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及部件进场交验、车辆及设备材料的维修、维护、清洁、车辆调试与试验、涉及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成品保护、拆卸及复原、人员培训、技术及维护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故障缺陷的处理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3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2.4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应保证在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投标人为项目进场所需的准备时间,应自行考虑。每列车架修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架修周期从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开始到双方确认车辆完成动态调试日期为止,投标人须在具备预验收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5 质保期车辆架修质量保证期为完成架修车辆并通过预验收日起至下个大修期(约5年,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我国境内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整车新造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整车架修(或大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4.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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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为线网中“L”型辅助线,与 5 号线相扣成环。本线填补了南部、东部片区轨道交通线网的空缺,完善了轨道线网的层次,满足了迫切构建环线体系的需要。4 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南、东部片区,全部为地下线,主要串联西南教育生活片区、南二环和南三环之间高密度居住区、建华大街沿线密集居住区、高营大街沿线密集居住区、万达广场、建华城市广场商圈等客流集散点。 4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432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平均站间距约1163.3m。最大站间距为1903.883m,为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最小站间距为551.973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近、远期高峰6辆编组,平峰4辆/6辆编组混跑。最高时速80km/h,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4号线工程(含0CC)的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系统、自动扶梯及电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信息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等系统以及北乐乡车辆段档案中心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备选型阶段、设备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安装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联调阶段(配合动联调单位开展动调、联调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监理。北乐乡车辆段档案中心档案库房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智能密集架、保密柜等系统和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阶段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监理;资料管理规程(机电设备篇)修编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监理服务期限(1)系统设备的设备选型调研、招标采购、设计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各系统间联调阶段、验收、试运行、试运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直至协助及配合本工程的结算、政府验收等工作结束。(2)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及其试运行、保修阶段。(3)接口管理:接口管理贯穿于前期准备阶段、各系统产品设计、设计联络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间联调阶段。2.6 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本工程服务合同等的要求,实施监理服务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设备监理业绩,监理范围须包含以下13个专业中的任意2个及以上专业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系统、电动扶梯及电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信息系统、车辆段(场)工艺设备。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包含多个专业系统,也可多个合同叠加,同一专业系统不重复计算。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专业),总监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4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5032057310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专用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专用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专用蓄电池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3条线路,建成投用里程78.2公里,共设车站60座,全部为地下站,并设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3座,停车场2座,地铁列车81列。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专用蓄电池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2V-60AH、12V-150AH、12V-200AH的3种规格蓄电池,共计2278件/套),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各项检验、试验、验收、安装调试环节(含必要的连接线缆、端子防护罩、螺丝、垫片、阻燃积液托盘、蓄电池组空开等配套零件),包括蓄电池搬运、更换、安装并将废旧蓄电池集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蓄电池架及散力架搬运及更换(如需),UPS及高频开关电源相关设备参数调整,电池监测、电源监控、集中告警等系统参数设置与调试,对新装蓄电池进行现场核容试验等,并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接到招标方交货通知后90日内将货物交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服务。2.7 质保期货物的质保期为最后一批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不少于5年)。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本次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所投货物涉及多个品牌,应取得所有品牌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同一品牌所有投标均无效。)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蓄电池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00至2024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532120329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01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轨道工程及疏散平台安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轨道工程及疏散平台安装工程监理,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轨道工程及疏散平台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其中换乘站6座,平均站间距为1.165km。设车辆段1处,为西岗头车辆段。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轨道工程及疏散平台安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且通过验收、移交。2.6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一项(一个监理合同为一项)工程投资额(指监理标段所对应的施工标段的投资)4亿元及以上的铺轨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中须显示铺轨工程的投资额,否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总监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4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康凯联系电话:0311-6652065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5032057310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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