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果蔬、牛羊肉类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果蔬、牛羊肉类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果蔬、牛羊肉类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在办好管好职工食堂上下功夫,让职工吃的放心、舒心、安心。物业公司食堂为满足食堂各项物资的供应,现需对食堂供货商进行选取。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OCC食堂、西兆通车辆段食堂、张营停车场食堂、嘉华车辆段食堂、北乐乡车辆段食堂等2025年-2026年食堂果蔬、牛羊肉类原材料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6 供货周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招标人的项目采购清单中全品类商品供应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果蔬、牛羊肉类原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和供货范围,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2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猪肉、蛋禽、水产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猪肉、蛋禽、水产类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猪肉、蛋禽、水产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在办好管好职工食堂上下功夫,让职工吃的放心、舒心、安心。物业公司食堂为满足食堂各项物资的供应,现需对食堂供货商进行选取。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OCC食堂、西兆通车辆段食堂、张营停车场食堂、嘉华车辆段食堂、北乐乡车辆段食堂等2025年-2026年食堂猪肉、蛋禽、水产类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6 供货周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招标人的项目采购清单中全品类商品供应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猪肉、蛋禽、水产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和供货范围,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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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厨杂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厨杂类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厨杂类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在办好管好职工食堂上下功夫,让职工吃的放心、舒心、安心。物业公司食堂为满足食堂各项物资的供应,现需对食堂供货商进行选取。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OCC食堂、西兆通车辆段食堂、张营停车场食堂、嘉华车辆段食堂、北乐乡车辆段食堂等2025年-2026年食堂厨杂类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OCC、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6 供货周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 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全品类商品供应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厨杂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和供货范围,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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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粮油、副食类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粮油、副食类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食堂粮油、副食类原材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在办好管好职工食堂上下功夫,让职工吃的放心、舒心、安心。物业公司食堂为满足食堂各项物资的供应,现需对食堂供货商进行选取。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OCC食堂、西兆通车辆段食堂、张营停车场食堂、嘉华车辆段食堂、北乐乡车辆段食堂等2025年-2026年食堂粮油、副食类原材料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6 供货周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招标人的项目采购清单中全品类商品供应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粮油、副食类原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和供货范围,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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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地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备-嗅探仪试点项目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地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备-嗅探仪试点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将于近期开始开展1号线北国商城站安检点试点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备-嗅探仪项目。产品提供厂商需免费先提供一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备-嗅探仪用于1号线北国商城站试点测试,试点期限为半年,同时提供产品的技术鉴定报告、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产品质量合格。2.意向合作单位意向合作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联系人:董宝龙   电话:1893184635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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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轨道集团”)企业整体战略规划及信息化发展规划,为提高轨道集团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信息化二期拟建项目主要包括:统一管理平台、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电子签章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维护维修管理系统、客运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等项目。参照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和电子行业标准《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2018年)等有关规定及规范,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对合同执行、文件处理进行管理,对各施工方的交叉等进行协调,现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投标人对信息系统的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审计阶段进行专业监理,切实发挥事前咨询、事中监理、事后检测评估的全生命周期IT服务。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监理范围本项目重点对以上系统建设的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审计结算、项目评估进行全过程项目质量把控,完善验收程序。切实发挥事前咨询、事中监理、事后评估的全生命周期IT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服务期限本监理服务项目服务期包含被监理系统的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系统试运营、质保期、最终验收)、结算阶段、审计阶段等全过程,服务期暂定36个月,具体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直至所有系统建设各个阶段全部完成为止。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甲级和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壹级或以上等级。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一个监理合同为一项)单个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监理合同为一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 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章 联系电话:0311-6652068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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